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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人嫌,也应做

1998-08-13 来源:光明日报 任芙康 我有话说

在表扬的声音基本上成为文学评论“主旋律”的眼下,大家聚在一起研讨文学评论,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。尽管从道理上可以认为,所有作家、作品,所有文学现象、文学事件都是平等的,都可以成为文学评论的靶子,但似乎只有弱智才会去挥舞真枪实刀。聪明人、聪明刊物都是广结善缘的。在文坛稍有阅历的人,心里都悬着明镜,文人是最自以为是,最自视清高、最自觉高明的一个群体,自然也是外强中干,心理最脆弱的一个群体。于是就造成——文坛上真正高风亮节的人,面对评论虚怀若谷的人,太少太少了。这样谈问题,不是为了耸人听闻,只是道出一种正常。试想,文学作品中出现某个高大全的典型,人们尚不能接受,文坛的现实中,难得瞅见一位高大全式的完人,难得读到一本高大全式的刊物(刊物是由人编的),就自然更是一种显而易见的正常。比如说《文学自由谈》,一些人喜欢,一些人讨厌。这一方面证明刊物名实相符,不是假冒伪劣,没有挂羊头卖狗肉,尊重了订刊人的消费权益;另一方面也证明刊物尚存不尽人意的疏漏,甚至有失水准的缺陷。评论刊物主要就是针对他人说长论短,以挑毛病为能事,甚至指出“皇帝的新衣”,对方当然难以喜闻乐见,通常会令人讨嫌,引起人家绝不温柔的反弹,这也是一种合乎情理的正常。正因为明白这点道理,我们凭着对得起评论者,对得起被评论者,对得起读者,最终对得起文学这杆良心的秤,每天做事无喜亦无忧,克尽本份,追求的就是一种对作家、作品敢于说“不”的状态(在这里我们最不愿强调“善于”,太多的善于,实质上就意味着评论的下课)。

(作者系《文学自由谈》副主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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